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南宁市河南东堤西园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Y2022-NN-202200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宁市河南东堤西园段改扩建工程勘察(项目名称)已由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南发改投资[2022]63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财政     来源项目法人为   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名称),招 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名称),招标代理机构为   广西华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 南宁市邕江大桥南侧邕江右岸

工程规模:本项目位于南宁市邕江大桥南侧邕江右岸,紧临邕江,为南宁向斜构造盆地,扩建长度840m,建堤标准为50年,堤库结合,防洪标准达到200年一遇,堤防等主要建筑物为1级。本次勘探纵剖面沿拟改造堤线轴线布置,剖面间距约2730m,每条横剖面布置4个钻孔,其中堤轴线布置1个钻孔,堤轴线内侧布置1个钻孔(利用钻孔,本工程不钻探),堤轴线外侧布置2个钻孔,钻孔间距约为2030m,合计共布置钻孔120个,其中利用钻孔30个(堤轴线内侧道路钻孔),本次钻探孔90个。钻孔深度为拟新建堤身高度的1.52.0倍,同时按桩基考虑,孔深约2025m,合计钻探进尺2100m

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 15  日历天内提交勘察中间成果文件;合同生效之日起60 日历天内提交最终勘察成果文件。

招标范围:可行性研究勘察招标  初步勘察招标  详细勘察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     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资质,具有   /    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 3 年(2019~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3 业绩要求:无

3.4 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三年(开标之日前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行为;

2)在最近  年(开标之日前 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广西)》(http://www.gxcredit.gov.cn)列为受惩名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②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犯罪、行贿记录;

3)不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不得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得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 人员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勘测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项目负责人:具有 高级 技术职称,且专业是 岩土勘察 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3.6 其他要求

(1)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及其他勘测人员必须为投标人的在职人员,必须附投标人为其依法缴纳的2022年4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且需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

(2)本次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招标中同时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偿的按如费: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8 2 日~20228 8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到广西华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良庆区凤凰路11号龙光玖珑湖S1商业一层122号商铺)购买公开招标文件,售价250/份,售后不退。

5.2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材料购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8   23   930分,地点为广西华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南宁市良庆区凤凰路11号龙光玖珑湖S1商业一层122号商铺)。

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有效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前到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并签到确认参加开标会。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到,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    广西华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gxhyzixun.com/)、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上发布(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南宁市青秀区江北大道凌铁段20

编:530000

联系人:黎工

话: 0771-5827761

真:0771-5827761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华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南宁市良庆区凤凰路11号龙光玖珑湖S1 商业一层122号商铺

 编:530000

联系人:徐飘  

 话:  0771-5526835

 真:  0771-5526835

E-mail/

 址:http://www.gxhyzixun.com/

交易服务部门:广西华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监督电话:0771-2805236